《天倫樂》第188期-聖經中的兩性觀(上)

最近,美國總統特朗普的講話錄音,被發現帶有侮辱女性之言詞,他評價女性無價值可言,其言論惹來多方抨擊。由此可見,即使是言論開放的美國,也不容許人們侮辱女性。

同樣尊貴,平等合一

不論男孩女孩,父母都要讓他們知道神怎樣看男看女。首先,男女在價值和本質上,是沒有分別的。創世記一章二十七節清楚指出,男女都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都有神的榮耀尊貴。因此男人要尊重女人,不尊重神所造、有神形像的女性,就是不尊重神。1

另外,彼得前書三章七節亦指出丈夫若不知疼惜妻子,上帝說祂就不聽你禱告,那問題可嚴重,理由是「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所以要敬重她。」男女在本質上是平等合一,一同得恩的。因此,聖經否定大男人主義,或視女性為次等或附屬品。聖經提到:在伊甸園中,是男人先被造,然後神為亞當造了夏娃。夏娃的角色,是亞當的配偶(參創世記二18),原文「配偶」有「幫助」的意思。這不是說夏娃只是亞當的助手而已,其實「幫助」一詞完全沒有地位高低之意。聖經常用這字來描寫神對人的幫助(參歷代志上十二18;歷代志下二十五8,二十六7;詩篇五十六9,七十九9等)。

至於男女在功能上的差異,以弗所書五章廿三至廿五節指出女人要順服丈夫,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作「頭」沒有高低之分,而是多一份承擔,多一份責任,正如聖經說男人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參哥林多前書十六13)。作「頭」不是要受人服侍,而是像基督一樣為教會捨己,用愛去愛身邊人。作姊妹的要順服丈夫,順服不代表弱者,基督也甘心順服父神,神將祂升為至高。順服是為了令弟兄更能發揮帶頭的角色,是甘心的。

男女有其共通的地方,但也有很明顯的差異,身體的結構很不相同,因為男女從起初受造時就是這樣預定的。因此我們要讓孩子認識並包容男女間的基本差別,彼此尊重。

夫妻同屬一個身體

聖經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24)經文清楚指出亞當、夏娃二人成為一體(one flesh),表示夫妻地位平等,同屬一個身體,互相配合,互相補足,這是神設立婚姻的原意。

既然神所配合的已是一體,因此,耶穌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十九6)。婚姻本身是很神聖的,是上帝感動,安排二人相遇、相知、相戀而進入婚姻,所以婚約是一生的,人不可隨便毀約,本意就是敬畏神。

婚姻中的性

成為「一體」也包含婚姻中的肉體關係,沒有性關係的婚姻是不正常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論到婚姻的維繫,也強調身體的關係。而婚姻中的性是美好的,是個「約」,帶有約束性。一旦脫離婚姻的「約」,性就淪為濫交。

神當日賜福始祖,要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參創世記一28)。因此,按聖經所言,只有一男一女結合,才可生兒育女。當然,神造人的身體,不單是為了生殖與傳宗接代,還有其他目的。性叫兩顆心緊繫在一起,是生命最顛峰的合一。其實, 婚姻是一個「呼召」(calling)2,是神呼召一男一女進入婚姻,對方是使你圓滿使命的人,而你也是使對方可圓滿使命的人,因此,性是美好的,是上帝賜給人的一份寶貴禮物。這一切,我們要讓孩子知道。【瀏覽全文

註:

  1. 神的形像在創世記一章的意義,主要不是描述其形式內涵,而是強調其功能,就是人代表神去管理全地和祂所造的生物。當其他生物看到人的時候,就好像看到神。詩篇八篇雖沒有用到「神的形像」一詞,但意思是相同的,就是人與神相比,人雖微小,但仍有神的榮耀尊貴,因為有神的形像。
  2. 創世記二章廿四節談到上主設立婚姻之始,就在男女之間定下三個命令:一、離開自己父母;二、依附自己妻子;三、二人成為一體。由此可見,婚姻即二人要與其他人際關係「分別」出來,建立起一種新關係。丈夫要盡己所能,與妻子維繫起一條牢不可分之愛索,而妻子也要以同樣態度回應丈夫這愛索,全心委身對方,因此婚姻是一個呼召。

反思問題:
本文作者從聖經分析兩性觀,當中有哪一段經文對你最深刻?為甚麼?

作者:吳芳芬(前中學老師,後進修神學及輔導,曾任堂會牧者及小學校牧,服侍兒童及家長群體多年,今是自由傳道者,愛透過教學及寫作,整理人生體驗,希望人生下半場活得更精彩。)

(原文〈聖經中的兩性觀〉,吳芳芬,《天倫樂》家庭雜誌第188期,福音證主協會,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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