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 教會音樂歷史之旅:德國、奧地利、匈牙利、捷克 *自購機票* (十三天)

2026年5月 教會音樂歷史之旅:德國、奧地利、匈牙利、捷克 *自購機票* (十三天)

隨團講師:陳燕薇博士【加拿大福音證主協會總幹事】

領隊:張林傳道

日期:2026年5月10-22日(十三天)

團號:CM260510

團費:HK$33,600 (自行購買機票,於德國慕尼黑集合) + 小費共EURO156 (將於行程中收取)

截止報名日期:2025年11月30日

※團費可能會因飛機票價或燃油費而調整,敬請留意!※

網上報名 下載行程

主辦:加拿大福音證主協會
協辦:珍珠文化企業有限公司、福音證主協會
承辦:尚譽旅遊有限公司|牌照號碼354751

內容

行程特色

  • 親身走訪宗教改革關鍵城市(艾爾福特、萊比錫、布拉格、海德堡等),探索馬丁路德約翰胡斯的足跡,認識教會音樂對改革者信仰的深遠影響。
  • 深入歐洲古典音樂發源地,走訪莫札特薩爾斯堡華格納新天鵝堡海頓維也納巴哈貝多芬萊比錫,貼近大師生活,感受聖樂與古典樂的文化底蘊。
  • 探索世界文化遺產中世紀建築,參觀哈爾施塔特湖區梅爾克修道院霍夫堡皇宮布拉格古堡查理大橋,欣賞歐洲建築藝術與城鎮風貌。
  • 體驗宗教與文化交織的城市風華,從上阿瑪高耶穌受難劇、海德堡信仰宣言、斯佩耶宗教抗議,到布達佩斯法蘭克福的多元文化,感受信仰在城市的印記。
  • 旅途中參與主日敬拜,欣賞中世紀聖詠街頭音樂會,與團員靈修頌讚,在音樂中親近主,享受音樂饗宴與屬靈成長。
  • 舒適行程涵蓋多個歐洲城市與小鎮,於慕尼黑布拉格法蘭克福各住兩晚,節奏穩妥,兼顧旅遊與靈命
行程地圖

行程地圖

隨團講師:陳燕薇博士【加拿大福音證主協會總幹事】

領隊:鍾新亮傳道

日期:2026年5月10-22日(十三天)

團號:CM260510

團費:HK$33,600 (自行購買機票,於德國慕尼黑集合)
~團費包含:當地交通、食宿(第五天及第八天午餐除外)、參觀景點入場費、印花稅、講義、雜費
~團費不含:機票、出入境稅、機場稅、燃油附加費;第五天及第八天午餐;導遊/司機/餐廳/酒店行李小費共EURO156,於行程中收取;個人旅遊保險;簽證費 (持香港特區護照免簽證;其他護照者,請向同工查詢);歐盟電子旅行許可證(ETIAS)

單人房附加費:HK$8,600

成團人數25人

截止報名日期:2025年11月30日

**若需代購機票,可向同工查詢及報價。價格以足夠人數成團後才能作準。**

※團費可能會因飛機票價或燃油費而調整,敬請留意!※

主辦:加拿大福音證主協會
協辦:珍珠文化企業有限公司、福音證主協會
承辦:尚譽旅遊有限公司|牌照號碼354751

行程

第一天 10/5 (日) 香港/原居地 > 慕尼黑
由香港/原居地出發至德國慕尼黑 (如需代購機票,請與同工聯絡)

第二天 11/5 (一) 慕尼黑
早上飛抵德國巴伐利亞省府慕尼黑(Munich)莫札特華格納曾在此地的宮廷風光一時。於慕尼黑機場集合(集合時間待定,訂購機票前請與同工聯絡),隨即在市內觀光,參觀著名的座堂及市中心著名的咕咕鐘。
午晚餐、夜宿慕尼黑4星酒店

第三天 12/5 (二) 新天鵝堡(Neuschwanstein)、上阿瑪高(Oberammergau)
早上前往新天鵝堡(Neuschwanstein),矗立山間的堡壘,有如童話世界。巴伐利亞王朝最後的君主曾在此刻意複製華格納在沃爾堡所建的音樂廳,以示對音樂家致敬。午餐後重返平原,前往小鎮上阿瑪高(Oberammergau),當地以十年一度的耶穌受難劇著名。每次演出都是全城出動,人人投入。在沒有演出的年間,卻是一個寧靜可愛的小城。
早午晚餐、夜宿慕尼黑4星酒店

第四天 13/5 (三) 奧地利(Austria)- 薩爾斯堡(Salzburg)
早餐後啟程前往奧地利,先到薩爾斯堡(Salzburg)。奧地利是古典音樂的殿堂,薩爾斯堡更是作曲家莫札特的故鄉。抵達後隨即參觀市內莫札特的出生地,皇宮及教堂。
早午晚餐、夜宿薩爾斯堡4星酒店

第五天 14/5 (四) 哈爾施塔特(Hallstatt)、梅爾克(Melk) 、維也納(Vienna)
早上前往哈爾施塔特(Hallstatt),此地在主前五千年已經有人居住,在羅馬時期更開發了鹽礦,於1997年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時期,小城中歸向新教的信徒曾被趕逐。當地清澈的湖光山色,使人心曠神怡。是日中午不便安排團餐,大家正好隨意一嚐小鎮的特色風味下午開車前往梅爾克(Melk),參觀當地建於十一世紀,宏偉的修院及座堂,了解中古時期修道院在一般城鎮日常生活中的超然地位。繼而取道當地森林區前往維也納。當地修院的修士擅長頌唱中世紀的素曲(Chants),他們的唱片曾登上歐洲多國的十大流行音樂榜,掀起音樂回歸自然的熱潮。
早晚餐、午餐自理、夜宿維也納4星酒店

第六天 15/5 (五) 維也納(Vienna) - 匈牙利(Hungary)
早上在維也納進行市內觀光,並參觀哈布斯堡皇朝的冬宮霍夫堡皇宮(Hofburg Palace)。世界著名的維也納男童合唱團經常在此皇宮教堂的主日崇拜中獻唱音樂家海頓的作品。下午開車前往匈牙利的首都布達佩斯。布達與佩斯本為兩座獨立的城市, 分別建在多瑙河兩岸。於1839年開始有橋樑相連,成為匈牙利帝國的首都。
早午晚餐、夜宿布達佩斯4星酒店

第七天 16/5 (六) 布達佩斯(Budapest)-普雷斯堡(Slovakia Republic, Bratislava)
全日在布達佩斯遊覽,參觀市內大教堂及城堡。並登上觀光船,換一個角度了解布達和佩斯兩者的風貌。下午啟程前往斯洛伐克共和國的首都普雷斯堡(Slovakia Republic, Bratislava)
早午晚餐、夜宿普雷斯堡4星酒店

第八天 17/5 (日) 普雷斯堡(Slovakia Republic, Bratislava)- 捷克(Czech)
早上一同敬拜之後,在普雷斯堡市內觀光。午餐後北上進入捷克國境,前往首都布拉格。布拉格歷史悠久,中世紀末期,宗教改革先鋒中的約翰胡斯,就是來自布拉格的學者。他在1414年被騙到德國參與大公會議,結果在康斯坦茲被判為異端而殉道。但他的死亡未有白費。約翰胡斯的紀念碑,至今仍在布拉格的市中心,受人景仰。
早晚餐、午餐自理、夜宿布拉格4星酒店

第九天 18/5 (一) 布拉格Prague
全日在布拉格。早上參觀歷代波希米亞君王居住的布拉格古堡及聖維多座堂(St. Vitus Cathedral)。下午參觀市內景致,包括天文鐘猶太人區及宏偉、華麗的查理橋等。團友可以漫步城中Vltava河岸,亦可選擇出席市內多個免費音樂會
早午晚餐、夜宿布拉格4星酒店

第十天 19/5 (二) 德國 -德勒斯登(Dresden)、萊比錫(Leipzig)
上午重返德國,前往德勒斯登(Dresden)。德勒斯登在1945年二月受轟炸,幾乎全城盡毀,重建後成為德國最美麗的城市之一。當地仍有馬丁路德曾經牧養的教堂。午後前往貝多芬的出生地萊比錫(Leipzig)。萊比錫亦是馬丁路德、巴哈、孟德爾頌、舒曼、歌德……等曾經居住的城市。市內有宏偉的歌劇院及劇場。兩者中央的廣場是1989年東、西德國和平統一運動的誕生地。
早午晚餐、夜宿萊比錫4星酒店

第十一天 20/5 (三) 艾爾福特(Erfurt) -法蘭克福(Frankfurt)
早上開車西行,前往馬丁路德成為修士的艾爾福特(Erfurt)。此地亦是路德成為修士後最早的牧區,當地奧古斯丁修院的博物館保留了馬丁路德進修神學期間的生活環境。城中又有多個值得參觀的古蹟及地點。午後前往德國的金融中心法蘭克福(Frankfurt),遊覽市內景致及舊城。
早午晚餐、夜宿法蘭克福4星酒店

第十二天  21/5 (四) 海德堡(Heidelberg)、斯佩耶(Speyer)
早上南下,前往著名的大學城海德堡。當地是最早回應宗教改革的城市之一。當地的學者在1563年發表的海德堡教理問答,至今仍在改革宗的聚會中廣泛被誦讀。下午前往斯佩耶,參觀大教堂。當地早在羅馬時期已經有人居住。宗教改革時期,因路德被逐出教會, 支持改革的人在1529年齊集在斯佩耶提出抗議。宗教改革運動亦因此被加上抗羅宗的名號。
早午晚餐、夜宿法蘭克福4星酒店

第十三天 22/5 (五) 法蘭克福(Frankfurt) > 香港/原居地
早餐後自由活動,各人按航班時間自行及自費前往機場,返回原居地。
行程完滿結束!
早餐

~行程次序會按當地的情況而有所調整~

報名方法

  1. 填妥網上報名表
  2. 繳交訂金HK$10,000
  3. 遞交付款記錄 及 護照副本(以回程日起計,有效期必須6個月或以上)

遞交方法:Whatsapp/Signal (852) 2748-2133 或 電郵 tour_ministry@ccl.org.hk

付款詳情

1) 報名時繳付第一次訂金,每位HK$10,000

2) 2025年10月15日前繳付第二次訂金,每位HK$10,000

3) 2025年12月15日前繳付餘款

成團後,參加者如因任何事故出發前取消訂位,必須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並以本公司回覆確認收悉之時間計算。已繳之費用恕不退還。

付款方法:

轉帳:匯豐銀行441-2-039481 或 轉數快FPS ID: 161529524 或 支票抬頭:「珍珠文化企業有限公司」(CCEnterprise Ltd)

報名須知

一、   報名手續

  1. 報名時需填妥報名表、繳交訂金及遞交旅遊證件副本,以作實報名。
  2. 訂金以每位參加者計算,個別考察團之訂金或有所不同,以報名時公佈的金額為準。
  3. 本公司將於出發前一個月或之前通知參加者該考察團能否成行,並收取相關餘款。繳付餘款日期將以本公司公佈為準,逾期未清繳費用者訂位作廢,已繳付之訂金恕不發還。除非本公司同意,訂金不得轉予他人或轉團使用。
  4. 鑑於外幣浮動、燃油漲價、稅項調整或因其他不可預計的情況而導致成本上升,本公司保留在出發前調整收費之權利。
  5. 參加者可選用銀行入數、轉數快(FPS)或支票繳交款項,繳交款項均以銀行確認成功過帳,方可作實。
  6. 年齡定義:0至23個月為嬰兒,2至11歲為兒童,12歲或以上為成人。
  7. 嬰兒收費只包括交通服務供應商的手續費,不包括機位或座位、酒店或遊輪住宿、膳食及其他佔座位之交通安排。
  8. 小童收費是指11歲或以下與父母同房而不另佔床位,若要求加床則以成人收費計算。若只有一位成人帶一位小童參加,該小童必須繳付成人費用。
  9. 未滿18歲(按出發日期計算),如非與父母或監護人同行,則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簽署同意出發,並於報名時提交「確認書」,緊急聯絡人必須為父或母或監護人,及具備一份合適的旅遊綜合保險。
  10. 團費包括:酒店(行程表所列之同級酒店)、交通工具、膳食(第五天及第八天午餐除外)、行程中各項參觀景點入場費、領隊或導師。個別考察團之安排會有所不同,詳情參閱行程章程。
  11. 團費不包:機票(來回經濟客位團體機票)、第五天及第八天午餐、各國出入境或機場稅、燃油附加費及講義等雜費;給與當地導遊、司機、餐廳、酒店等之小費;簽證費;單人房附加費;行李超重之費用;所有行程以外之觀光節目;自購之旅遊保險;私人性質之費用如:酒類、飲品、汽水、洗衣、電話等。個別考察團之安排會有所不同,詳情參閱行程章程。
  12. 以二人一房為原則,按個別參加者的報名次序安排同房,同房只限同性或夫婦或家人。如報名時人數為單數而無法與其他同性別參加者共用一間雙人房間,單人參加者須要繳付單人房附加費。工作人員基本上不會與參加者同房。
  13. 單人房附加費是指一人佔一房為準。
  14. 如要求三人房,一般為兩張單人床或一張雙人床加床,加床通常為單人床或移動式摺床或沙發床,以酒店或郵輪安排為準。
  15. 上述費用有可能會因機票漲價、燃油稅漲價或外幣兌換率浮動而調整。
  16. 本公司保留接受報名與否之最終權利。

二、   旅遊證件及簽證

  1. 旅遊證件有效期以回程日計須達六個月或以上,並有足夠之空白頁供入境之用。
  2. 如需代辦簽證,參加者須於指定日期內繳交旅遊證件、相片及其他所需文件,逾期責任自負。
  3. 簽證簽發與否,均由領事館決定,所繳之簽證費及手續費將不獲發還。
  4. 若因簽證問題而不能如期出發,按取消及退款處理。
  5. 即使參加者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如因其個人問題而遭當地移民局或海關拒絕入境,責任參加者自負,概與本公司及或其委託機構毋須負任何責任。所繳費用不得退回或轉讓。因此而引起之額外住宿、交通費用等,均由參加者自行承擔。

三、   取消及退款

  1. 本公司有權在非因迫不得已理由,如遇人數不足,於出發前一個月通知取消旅程,並於8-12星期的工作天內發還相關訂金。
  2. 參加者如因任何事故出發前取消訂位,必須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並以本公司回覆確認收悉之時間計算。已繳之費用恕不退還。
  3. 如遇不可抗力的情況,本公司會按實際情況作出適當調整,並儘早通知參加者。如費用有所增加,參加者須補回額外之費用;若不接納,則扣除部份已付之費用、退票費及手續費,退回差額。
  4. 如有特殊情況,參加者可申請將已繳費用之金額轉與新參加者、或保留一年等,本公司只按個別情況考慮及保留終決定權。
  5. 根據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發出的指引,持牌旅行代理商如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外遊旅行團,處理相關退款時可徵收每位退票費,退票費之確實金額以服務供應商(包括並不限於航空公司、當地旅行社)為準;及手續費每位HK$1,000,金額由本公司全權不時決定。就旅監局發出的指引,請瀏覽旅監局網站tia.org.hk。
  6. 如逾期或須補發支票,本公司將會收取行政費HK$100。
  7. 「迫不得已理由」指戰爭、政治動盪、恐怖襲擊、天災、疫症、惡劣天氣、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載運機構臨時更改班次或時間表、罷工、工業行動、旅遊目的地政府或世界衛生組織發出旅遊警示、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業界不能控制的不利旅客外遊及其他任何不可抗力因素的情況。

四、   免責條款

  1. 如遇人數不足或旅行控制範圍以外之特殊情況,本公司有權取消團隊,及保留合併考察團之權利。
  2. 考察團採用團體機票,須跟團往返;若參加者於旅程完畢後停留,必須於繳付餘款前提出,並須繳付相關之附加費,參加者須自行負責延期逗留之費用。
  3. 參加者如在旅程中自行離團或放棄行程,餘下行程之費用概不發還,離團後之責任自負,一切後果與本公司或其委託機構無關。
  4. 參加者因任何理由,未能趕上預先安排的交通或住宿,間接或直接之費用或損失需自行承擔。
  5. 所有住宿根據行程安排,但當地旅行社有權視乎當時情形作出更改,給予同等級之住宿。
  6. 本公司所採用之各類觀光交通工具及酒店,如飛機、輪船、火車或巴士等,其對旅客及行李之安全問題,各機構均訂立有各種不同之條例,以對旅客負責。行李遺失,意外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形,當根據個別公司所訂立之條例,作為解決的依據,概與本公司及承辦旅行社無關。
  7. 如遇本公司不能控制之特殊情況,如交通延誤、天氣惡劣、颱風、天災、戰爭、政治動盪、疫症、交通工具發生問題、工業行動影響、罷工、證件遺失、政府頒布及實施臨時法令等,本公司會按實際情況作出適當調整,包括但不限於更改、取消、縮短或延長行程,而引致額外支出或損失,須由參加者承擔及支付,參加者不得藉故反對及提出異議。本公司則就扣除因以上事故而引致之損失後,退回差額給參加者。
  8. 行程中各項活動皆按整體需要而設計及安排,參加者參加各項活動時,應遵守工作人員之指引及安排。各項活動存在一定風險,參加者出發必須購買旅遊保險,若需要應徵詢醫生或專業意見,並衡量個人年齡、體格、健康狀況,及當時天氣環境、活動內容及當地設施等風險因素,以評估應否參與,參加者需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9. 任何參加者在參與各項活動時,如經常妨礙領隊或團隊的正常活動與利益,不遵守工作人員之指引或安排,在行動或言談上詆毀或侮辱或滋擾其他參加者或工作人員,本公司或其委託機構之職員有權視乎具體情況而取消其随團資格並無須發還任何費用,而受該參加者監護之18歲以下同行者亦須一併離開,其離團後之一切活動,概與本公司或其委託機構無關。
  10. 參加者須遵守各國政府法例,包括但不限於嚴禁攜帶違禁品,違反者須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1. 參加者報名考察團前,應參閱相關外遊警示https://www.sb.gov.hk/chi/ota/ (如有)。參加者決定外遊與否,純屬個人決定。參加者決定不離港外遊均當作自動放棄論,所繳費用以取消及退款細則安排。
  12. 惡劣天氣安排:於出發當天受颱風、暴雨或其他天氣問題影響,除非接獲航空公司通知航班更改或取消,否則考察團均如期出發,參加者必須於指定集合時間抵達機場;如航班有所更改,團隊須接受航空公司安排於指定的新班次及時間出發,參加者不能藉故要求退出或退款。
  13. 本須知只備有中文版本,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承辦:尚譽旅遊有限公司|牌照號碼354751

珍珠文化企業有限公司 福音證主協會有限公司之關聯公司

CCE-TC-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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