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倫樂》第187期-愛神愛人

信主超過三十年,現在回頭一看,才能深切明白基督徒的重要素質:愛神愛人的生命。在教會生活多年,曾經看見在弟兄姊妹之間,甚至與傳道人的相處,有人基於不同的意見或對聖經有不同的了解,便憤然離開教會。我也曾在某些情況下,沒有回到自己生於斯長於斯的教會一段時間;那段時期或斷或續。那位傳道人,或是一些弟兄姊妹,沒有主動跟我聯絡,作出關心。近年我主動回到那間教會,「續」的時間多於「斷」的時間。為何我不計前嫌,繼續到那間教會聚會?我捨不了那些與我相處數年以至二十多年的長者!說實話,我愛他們,但愛得不夠,有很多虧欠。對於其他弟兄姊妹,現在想起來也是如此。愛人的生命不足,我如何愛神?

因此,我的內心,有很深的感觸。我知道愛神是一定的!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因此,我的回應,一定是愛神。但是,聖經教導我,不單要愛神,同時也要愛人。我反問自己︰為何愛神之外,同時也要愛人?

追本溯源,這是主的吩咐:「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二十二37-40)其實,舊約的律法與先知的教導,整體的意義在於愛神之中也要愛人。現在我才明白,這是愛的本質。這本質就是一體的兩面,如同一個銀幣,它有兩面才可成為一個完整的銀幣;少了一面,銀幣就不成銀幣。再說深一點,不是我先愛神,而是神先愛我。神既然愛每一個人,為何我只愛神卻不愛其他人?縱然是那些不同意見的弟兄姊妹,或是對聖經有不同了解的傳道人!我單單愛那些長者,不愛其他弟兄姊妹,不算愛人!

從另一方面來看,我不能愛看得見的弟兄姊妹,怎能愛看不見的神?使徒約翰,深深明白這個顯淺卻非常深刻的真理:「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翰壹書四20-21)過去,我常常忽略這個顯淺卻非常深刻的真理。我只是選擇性地愛那些長者!

這樣,今日我如何愛神愛人?與弟兄姊妹、傳道人相處,雖然曾經有過怨恨,我與他們,可以分開,甚至缺裂,但是保羅教導我:「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四32)如果愛中沒有彼此真誠的饒恕,我再與他們相聚也是枉然。至少,我要真心饒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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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問題:
作者真實地分享自己與弟兄姊妹有嫌隙,在當中得著反省與更新,你有類似的經歷嗎?有甚麼得著?

作者:容靈(近年寫小說多了,創意湧現之餘,忽然對人生有更深的感觸。我特意把它寫下來,與讀者分享。各位讀者窺見這一瞥的永恆,然後會落在心靈中哪一個深處?)

(原文〈愛神愛人〉,容靈,《天倫樂》家庭雜誌第187期,福音證主協會,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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