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個案
筆者現於教會任職牧師,主要牧養在職青年群體及負責婚前輔導,閒來也與拍拖多年及適婚的青年交談,他們皆異口同聲、無奈地表示「住屋」成為了他們繼續向前行、踏步邁向婚姻的障礙之一。縱使新婚後願意與父母同住的,也需要好好調整新婚的適應、期望和生活習慣上的磨合。
曾有一對新婚夫婦,婚後不單要與男家父母同住,更加上年長的嫲嫲,一屋三代同堂。縱使在婚前輔導中,我指出種種問題及預計相處上的困難,然而當時他倆都高估了自己的能耐,一旦到實際生活時,卻叫苦連天。某日,女方走到我面前哭訴說,每日回家面對奶奶及姥姥,都是壓力,怕家務沒有整理好,雖在家中,衣著行為仍需檢點端莊,對於廚房用具的擺放、洗衫後衣物的掛晾都得注意。雖然長輩從沒有口出不滿,但那種時刻存在的無形壓力,卻非筆墨能形容。到了晚上,各人都關心對方,一心想把客廳騰出來,使其他家庭成員能享受輕鬆的晚上。然而,當各人都這樣思想時,最終姥姥、父母親、新婚夫婦皆各自安躺在細小的房間,客廳卻空無一人。到最近,新婚妻子更積極地在日間工作,晚上進修,採取早出晚歸的政策。對她來說,家——只是睡覺的地方。
另一對新婚個案,男的於婚後入贅一家四口女性家庭(單親的媽媽加上兩位未嫁的妹妹)。同樣,我會在婚前輔導中,指出將來要面對的問題及相處困難,當時他們都覺得可以接受。但當一同生活時,無論簡單如起居時間、電視節目的選擇、衛生間的使用、個人護理物品的擺放等等,都造成雙方的尷尬和諸多不便。唯一的好處是女方媽媽說,家中多了一位壯男幫忙更換燈泡、修理水喉及移動重物。
燕爾新婚,兩個來自不同家庭、不同成長背景的人,要共同生活已是不輕易之事,若要再加上其他第三者、第四者一同生活,要改變各人多年的生活習慣,互相適應及遷讓,更是難上加難。【瀏覽全文】
反思問題:
夫婦婚後同住,兩人相處經歷磨合是必經階段,不論你是否新婚,試想想你與配偶如何在生活細節上互相協調,甚至發揮彼此的長處?
作者:鄭鈞業牧師(生活簡單、快樂、滿足的天國小僕。在事奉及成長中頓覺, 生命能夠擁抱家人、妻子、女兒及教會中的小羊皆是恩典,而最重要是可以擁抱這位領我從死裡重生的上帝。)
(原文〈成家、立室?〉,鄭鈞業牧師,《天倫樂》家庭雜誌第187期,福音證主協會,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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